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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秘華字第1110000049號-提醒教師不可將未經取得授權之教師資源內容上傳於校內網路教學平台或錄製於開放式課程內供學生瀏覽、複製或下載使用,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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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秘華字第1110000049號-提醒教師不可將未經取得授權之教師資源內容上傳於校內網路教學平台或錄製於開放式課程內供學生瀏覽、複製或下載使用,請查照。
de Admin - sábado, 18 de febrero de 2023, 09:54
 

一、依社團法人台灣國際圖書業交流協會111年9月5日致校長一封信辦理,詳附件1。

二、檢附智慧財產權之相關資訊如下:

(一)「教師授課著作權錦囊

(二)「教學資源與智慧財產權」DM:詳附件2。

(三)「Teacher Resources 教科書教學資源的使用規範」Q&A文宣:詳附件3。

 

秘書長  劉  艾  華